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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深圳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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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邓云飞研究员、深圳市中国科学院仙湖植物园张力研究员和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李德铢研究员翻译的《国际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深圳法规)》由科学出版社于年11月出版发行。


  《国际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法规》是藻类学家、菌物学家和植物学家在命名藻类、菌物和植物是必须遵循的规则,每六年由国际植物学大会修订一次。本版法规(即《深圳法规》)是由年7月在深圳召开的第十九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修订、年由国际植物分类学会出版。《法规》分为原则、规则和辅则、以及管理《法规》的规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介绍了命名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介绍了藻类、菌物和植物命名的详细规定,包括规则、辅则,规则由具体的条款及注释组成,与其相悖的名称必须废弃,与辅则相悖的名称不能废弃但不应效仿,规则和辅则均附有例子予以说明;第三部分详细说明了管理《法规》的规程。


  《深圳法规》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设立单独的第F章(处理为菌物的有机体的名称)。该章已被年通过的圣胡安版替代,中文版将其作为附录列入书末。


  本法规中文版是在英文版的基础上翻译而成,借鉴了现有植物命名法规中文版的优点,参考了现有栽培植物和其它生物命名法规中文版和相关资料,强调了术语的严谨性并就术语的翻译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意见,可供从事藻类、菌物和植物分类学及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教师和研究生参考。


  本书的翻译工作得到了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一三五”重点培育方向项目“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重要科属植物多样性形成及其演化机制”及云南省科技领*人才项目“植物多样性演化、比较基因组学与智能植物志的研发”(HA)的资助。深圳市中国科学院仙湖植物园为本书的出版提供了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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