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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湖湘学派ldquo觉仁rdqu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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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马俊,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暨哲学系讲师。

文章来源:《中国哲学史》年第5期

摘要:“觉仁”说是湖湘学派在仁学上的重要观点,朱子认为这一说法蹈虚、近禅,并指出其理论基础“以心观心”存在无穷倒退的逻辑困难,双方为此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论战。在这场论战中,朱子还批判了基于直觉体悟的工夫论,间接否定了孟子、程颢所确立的“立乎其大”“学者须先识仁”的工夫进路。这一公案的本来面目由于朱子学的盛行渐渐模糊难辨,却又隐隐关涉宋代仁学的建构与转向的宏大议题。从学理上分析,将“觉仁”判为佛说实是一种误解,“以心观心”也并非二心,并不存在无穷倒退的问题,“觉仁”说发展了孔子仁论中的知觉维度,其背后所蕴含的“反身自证”的工夫理路乃是儒释道三家工夫论的共法,在义理上有着合理性与必然性。

关键词:以觉言仁;心有知觉;先识仁体;以心观心;反身自证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胡宏《皇王大纪》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0YBQ)

朱子与湖湘学者关于仁说的争论,主要发生在乾道六年至乾道八年之间,亦即朱子“中和之悟”后的数年。此时的朱子由于思想上的进境,开始与湖湘学派分道扬镳,并公开批判五峰的学说,这引起了湖湘学人的不满,并最终导致了这场论战。在这场论战中,朱子的主要对手是胡实(字广仲)、胡大原(字伯逢)与吴翌(字晦叔)三人,双方就“以觉言仁”“观过知仁”“以心观心”等相关问题展开了反复的辩难。朱子批评“觉仁”说蹈虚、近禅;湖湘学者则坚持此说渊源于孟子、明道,乃上蔡“传道端的之语”。双方皆持论甚坚、寸步不让。由于朱子学的盛行,此后“觉仁”说逐渐销声匿迹,连带诸多与之相关的问题也益发晦黯难明。本文之作,意在通过重新梳理和审视这场学术公案,钩沉出“觉仁”说的本来面目,并力图抉发隐含其中的相关问题及其义理价值。

一、以觉言仁

首先与朱子发生争论的是胡广仲。广仲乃五峰之从弟,维护五峰学说甚力。他在写给朱子的信中对“觉仁”说做了学术史的回溯,指出“觉仁”说源于上蔡和明道的“知觉”说,而后者则又渊源于孟子的“四端”说,意图借助明道和孟子的权威来反驳朱子。朱子则在回信中指出,“《孟子》‘知觉’二字,却恐与上蔡意旨不同。盖孟子之言知觉,谓知此事、觉此理,乃学之至而知之尽也。上蔡之言知觉,谓识痛庠、能酬酢者,乃心之用而知之端也。二者亦不同矣。然其大体皆智之事也。”朱子认为,孟子所言之“知觉”与上蔡所言之“知觉”意旨不同:孟子所言之“知觉”指向知事、觉理等理性活动;而上蔡所言之“知觉”是指“识痛庠、能酬酢”的那个东西,是“智之发用处”,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仁体),因此他坚持“谓仁者心有知觉则可,谓心有知觉谓之仁则不可”。这样一来,朱子就否定了上蔡与孟子之间的继承关系。另外,朱子还强调仁可以统摄智,并将知觉归诸“智之事”,既然知觉只是“智之事”,那么“以觉言仁”自然就说不通了。

朱子与广仲的通信情况,南轩很快便获悉。他也去信广仲,谈了自己的想法。南轩认为“知觉终不可以训仁”,他指出:“以爱名仁者,指其施用之迹也;以觉言仁者,明其发见之端也。爱固不可以名仁,然体夫所以爱者,则固求仁之要也。”南轩早年认同“觉仁”说,此时则转向了朱子的观点,强调觉与爱都不能直接等同于仁,而觉与爱相比,他更倾向于从爱的层面来谈仁。南轩此时虽然放弃了“觉仁”说,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上蔡表述上的不恰当(即“心有所觉谓之仁”),指出知觉只能作为体仁的中介(“发见之端”),而不能以知觉本身为仁,这可以看作南轩对于“觉仁”说的一个重要贡献。还应该指出,南轩在这里所说的“以觉言仁者,明其发见之端”与五峰“察识端倪”的理路是一致的,这说明南轩此时虽与朱子就仁说达成了一些共识,但仍未完全放弃“察识”说。问题在于,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觉仁”说与“察识”说之间的内在关联,肯定了后者却否定了前者。

胡广仲并没有因为南轩而改变自己的立场,他又回信重申了上蔡的观点,云:“心有所觉谓之仁,此谢先生救拔千余年陷溺固滞之病,岂可轻议哉!夫知者,知此者也;觉者,觉此者也。果能明理居敬,无时不觉,则视听言动莫非此理之流行,而大公之理在我矣。尚何愤骄险薄之有!”广仲争锋相对地指出,“觉”的内容绝非朱子所说的外在的事物之理,而是内在于主体自身的“大公之理”。他所谓“夫知者,知此者也;觉者,觉此者也”中的“此”,正是明道、上蔡及五峰所说的本心仁体。换言之,无论是观鸡雏还是切脉,之所以能从中体会到仁,不是因为其中有个仁的道理,而是因为仁本来就存在于自心之中,观鸡雏或切脉只是诱发主体体认内心之仁的一个契机。在广仲看来,心之知觉处即是性体流行处,如能“明理居敬,无时不觉”,则能明乎天地之理皆为我之本性。广仲在这里所发挥的正是五峰“性外无理”以及孟子“万物皆备于我”的观点。

胡伯逢是五峰的侄子,也是朱子在此次论战中另一个主要对手。伯逢最重要的工作是区分了“浅层次的觉”与“深层次的觉”,其云:“‘心有知觉之谓仁’,此上蔡传道端的之语,恐不可谓有病。夫知觉亦有深浅。常人莫不知寒识暖,知饥识饱,若认此知觉为极至,则岂特有病而已!伊川亦曰‘觉不可以训仁’,意亦犹是,恐人专守着一个觉字耳!若夫谢子之意,自有精神。若得其精神,则天地之用即我之用也,何病之有!以爱言仁,不若觉之为近也。”(同上,第页)伯逢认为上蔡所言“心有知觉之谓仁”与“知寒识暖、知饥识饱”这种浅层次的觉是有区别的,这种觉并不是觉的极致。只有“深层次的觉”才能感通仁体,达到“天地之用皆我之用”的境界,这才是上蔡所强调的“觉”。伯逢意识到了“觉仁”说与明道的“万物一体”说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即最深层次的觉可以体验到万物的一体共生。伯逢又说:“‘观过知仁’云者,能自省其偏,则善端已萌。此圣人指示其方,使人自得。必有所觉知,然后有地可以施功而为仁也。”(同上,第-页)在这里,伯逢明确将“觉仁”说与五峰的“察识”说联系在了一起,指出“识仁”乃是做工夫的基础,只有把握到了内在于主体自身的仁(“善端”)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仁,也才能去做“为仁”的工夫,换言之,若不知仁为何物却可以“为仁”,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朱子一方面意识到伯逢的“深浅”说较难驳斥;另一方面仍指责伯逢的说法只是一味高妙,并没有实际涵养工夫的支撑。他回信称:“所谓觉知乃自得于仁之谓也。如此,则觉字所指者已深,非用力于仁之久,不足以得之,不应无故而先能自觉,却与即觉之后方始有地以施功也。”朱子此说与《知言疑义》中一样,认为仁体不能无缘无故获得,而是由于涵养之功所致。朱子敏锐地意识到伯逢有将“识仁”(知)与“为仁”(行)割裂为两事的倾向,他说:“大抵如尊兄之说,则所以行之者甚难而未必是,而又以知仁、为仁为两事也。……如熹之言,则所以知之者虽浅而便可行,而又以知仁、为仁为一事也。不知今将从其难而二者乎?将从其易而一者乎?以此言之,则两家之得失可一言而决矣。”朱子认为“识仁”后方可用功,这是难行道;未“识仁”(知之浅)也能够用功,这才是易行道。他的方法正是易行道,而湖湘学派主张“先察识后涵养”,意味着没有“识仁”就不能做“为仁”的工夫,这是“难行道”,且割裂了知与行。

从这里可以看出,朱子对于湖湘学派的工夫论是存在误解的。析而言之,湖湘学派的“察识”工夫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步骤:一、察识仁体在日常生活中的所显现的“端倪”;二、体证“端倪”背后的超越之源;三、以诚敬存养仁体,存养久熟从而达到“与天地同”的境界。可见,湖湘学派并不否定平日涵养,只是他们的涵养更多的指向“察识端倪”、“观过”、“观心”、“觉仁”等工夫,而这些工夫是寓于朱子所说的“洒扫应对”等人伦日用之中的。要之,湖湘学派工夫论的关键在于察识,而所造深浅则在乎存养,未“识仁”之前是这个工夫,“识仁”之后也还须做这个工夫,绝非只挑灯、不添油。

吴晦叔是五峰的门人,也是湖湘学派中的重要人物。从晦叔与朱子来往信件可以看出,他也坚持五峰“欲为仁,必先识仁之体”的观点,认为“圣人教人以自治为急”,在工夫论上以“识仁”为根本。朱子在《答吴晦叔七》一文中称:“大抵向来之说,皆是苦心极力要‘识仁’字,故其说愈巧而气象愈薄。近日究观圣门垂教之意,却是要人躬行实践、直内胜私,使轻浮刻薄、贵我贱物之态潜消于冥冥之中,而吾之本心浑厚慈良、公平正大之体常存而不失,便是仁处。其用功着力,随人浅深,各有次第。要之须是力行久熟,实到此地,方能如此意味。盖非可以想象臆度而知,亦不待想象臆度而知也。”朱子认为“识仁”乃是“地位高者事”,须到圣人地步方见得。既然平常人都非圣人,那么谈论仁体便无异于想象臆度了。如此一来,朱子就明确否定了明道在《识仁篇》中所确立的“学者须先识仁”的原则。在朱子看来,本体世界超越于经验世界之上,非人之感官所能臆测,因此绝不能成为修养的对象。朱子的看法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在于,湖湘学并非直接以仁体本身为修养对象,而是体察仁体在经验现象之中所显露出来的“端倪”,故并不存在朱子所说的“想象臆度”的问题。

二、心有知觉

朱子与湖湘学派关于“觉仁”说的争论,恰好暴露了双方在工夫论上的巨大差异。湖湘学派工夫论强调的是主体对于意识的自我反省,注重主观感受,因而将“觉”理解为“感受”、“觉知”,强调通过感、知觉的触发达到对于仁体的整全性领会,故有“以觉言仁”之说。朱子的工夫论则强调平日涵养,偏重理性认知,因此朱子始终将“觉”理解为“智之事”,坚持“觉是智,以觉为仁,则是以智为仁”(《朱子语类》卷二十,第页),也就是说,“觉”是认知意义上的分辨是非的能力,仅为智之一端而已,并不足以指示整体之仁。双方都极力从经典文献中寻找材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朱子尤擅此道,但他往往有意忽视了一些关键性的材料。事实上,先秦儒家谈仁往往从感觉出发,孔子曾以“不安”指点仁,孟子则以“恻隐之心”指点仁,这说明儒家仁说从一开始便和主体的感、知觉联系在了一起。

在理学家中,最早明确以知觉言仁的是明道,其云:“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故博施众济,乃圣人之功用。”明道指点仁的方法正是孔子所说的“能近取譬”,所谓“切脉”“观鸡雏”“观天地生物气象”,就是从主体的主观感受和具体经验出发去体证那个活波波的仁体,体悟自身与天地万物一体共生的本质。明道论仁的要点有三:以知觉论仁,以生意论仁,以一体论仁。此三者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即从内在知觉出发感受弥满宇宙的生生不息的仁意,进而切实体认万物一体的境界。可见,这里的“知觉”不仅是一个知识论的概念,同时也具有存有论的意义。这一思路在《识仁篇》中得到了精炼的阐发,明道云:“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第16-17页)这里的“学者须先识仁”一句是对孟子“先立乎其大者”的继承,从而确立了“先识仁”这一工夫论的总原则。“先识仁”的目的是贞定为人、为学的基本旨趣:识得仁后,进而以诚敬存之,在勿忘、勿助之间做工夫,最终达到“万物一体”的境界。这便是明道工夫论的基本逻辑,湖湘学派的工夫论本质上是对明道工夫论的继承和发挥。

湖湘学派“觉仁”说的一个更直接的来源是上蔡。上蔡肯定主体内在有一“真心”之存在,这也就是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上蔡强调“人须识其真心”。那么如何认识这个“真心”呢?这就有赖于“知觉”,他认为“有知觉、识痛痒,便唤作仁”(《宋元学案》卷二十四《上蔡学案》,第页)。在以知觉指点仁这一点上,上蔡比明道走得更远,其云:“心者何也?仁是已。仁者何也?活者为仁,死者为不仁。今人身体麻痹,不知痛痒,谓之不仁。桃、杏之核,可种而生者,谓之桃仁、杏仁,言有生之意,推此仁可见矣。”(《宋元学案》卷二十四《上蔡学案》,第页)在上蔡看来,知觉是有生之物的根本属性,没有知觉便同于死物,身体没有知觉便不知痛痒,人心没有知觉则麻木不仁,知觉是人心能够酬酢尽变、感物而应的根本所在,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心有所觉便谓之仁”。可见上蔡把知觉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层面,他所说的“心有所觉”主要就本心当体呈现为不安之感、不忍人之心而说,并非仅就“智之事”而言。上蔡的本意并不是给“仁”下一个定义,而是为了指点仁之所在,这从其“仁是四肢不仁之仁,不仁是不识痛痒,仁是识痛痒”等说法可以看出,但他并未意识到“心有所觉谓之仁”这一提法可能面临的挑战,亦即“心有所觉”能否涵盖仁的全部内涵,这也成了后来朱子所着力攻击的地方。

如果说上蔡主要着眼于“知觉”言仁,那么龟山则侧重于“一体”言仁。他曾与门人讨论过“识仁”的问题,主张通过体察恻隐之心来识仁,其云:“孟子以恻隐之心为仁之端。平居但以此体究,久久自见。”(《宋元学案》卷二十五《龟山学案》,第页)门人问,为何人见孺子将入井就会产生恻隐之心?龟山回答这是由于“万物与我为一”,他人之痛痒即是我的痛痒,故能产生恻隐之心。在这次对话的最后,龟山明确地肯定了“万物一体”就是仁体。龟山和上蔡都继承了明道的仁说,但二人的侧重点不同,上蔡主要继承了“知觉”说,龟山则更多的发挥了“一体”说。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觉仁”说渊源有自,并非如朱子所批评的“都是自上蔡处来”(《朱子语类》卷三十五,第页)。湖湘学派的“觉仁”说综合了上蔡的“知觉”说与龟山的“一体”说,主张将知觉作为体仁的一个中介,最终上升到“一体”的境界。这种“觉仁”工夫本质上也是一种“察识”工夫,湖湘学派维护这种观点实乃理之必然。朱子不能接受“觉仁”说,一者与其偏重理性认知的工夫论有关,一者也与其“仁包四德”说有关,这促使他最终放弃了从感、知觉的维度把握仁体的入路,从而不可避免的走向了与明道—五峰不同的道路。就此而言,朱子的仁论虽然自成体系,但也丢掉了孔、孟仁论中那种由感觉通向存有的真实可感的维度。

三、以心观心

朱子不遗余力地批评“以觉言仁”说的另一大理由是出于对禅学的忌讳。在朱子看来,湖湘学派将工夫放在察识仁体上,而不务操存践履之功,这也是禅学,禅学之弊在于盲修急证、好高求速,此学同样如此。湖湘学派既然宣称透过经验世界的表象可以觉悟超验的本心仁体,那么也就预设了经验之心和本体之心这两种不同的“心”的存在,这就涉及了“以心观心”这个关键问题。五峰赞同“以心观心”之论,但没有充分的展开,湖湘后学也多持此说,朱子则认为“以心观心”是佛家的说法。在论战的后期,朱子逐渐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从而撰写了《观心说》一文对这一问题做了总结性的批判,此文也被视为清算湖湘学的总结性论文。文云:

或问:佛者有观心之说,然乎?曰:夫心者,人之所以主乎身者也,一而不二者也,为主而不为客者也,命物而不命于物者也,故以心观物,则物之理得。今复有物以反观乎心,则是此心之外复有一心,而能管乎此心也。然则所谓心者,为一邪,为二邪?为主邪?为客邪?为命物者邪?为命于物者邪?此亦不待教而审其言之谬矣。……心则一也,以正不正而异名耳。惟精惟一,则居其正而审其差者也,绌其异而反其同者也。能如是,则信执其中而无过不及之偏矣。非以道为一心,人为一心,而又有一心以精一之也。……大抵圣人之学,本心以穷理,而顺理以应物,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其道夷而通,其居广而安,其理实而行自然。释氏之学,以心求心,以心使心,如口齕口,如目视目,其机危而迫,其途险而塞,其理虚而其势逆。(《宋元学案》卷四十八《晦翁学案上》,第-页)

朱子指出“以心观心”说存在两个致命的问题:其一,“以心观心”是佛说。儒家向来只说一心,所谓“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而湖湘学者的“以心观心”说意味着在一心之外另起一心,是为“二心”,有违儒家之本旨。其二,“以心观心”在逻辑上存在无穷倒退的弊病。朱子认为,心只有一个,既然此心已经在识了,却又从哪里拿一个心来识此心呢?如果说还有第二个心来识此心,那么要识第二个心就须有第三个心,如此无穷推展下去,永远找不到最高阶的心,“察识仁体”便成空谈。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朱子将儒佛工夫之别归结为“本心穷理”与“以心求心”,并将“以心观心”等同于佛说而加以否定。

朱子的反驳看似无懈可击,实则有理解不当之处,其误有三:

其一,朱子将“以心观心”视为佛说本身就是不准确的。事实上,佛教内部对此有着极不一致的看法,如说一切有部就明确反对“以心观心”,而主张“自不观自”,如《发智论》云:“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智何所不知?答:不知自性,及此相应俱有诸法。”《大毗婆沙论》亦云:“自性于自性,无益无损……诸法自性,不观自性,但于他性能作诸缘,是故自性不知自性。”有部认为在一刹那之中,心识不能以自己为认识对象,而只能进行对象性的认识活动,好比刀只能割物而不能自割一样。

其二,朱子将“以心观心”理解为“二心”也是不对的。无论是佛家还是儒家,皆不持“二心”说。“二心”说最大的问题是存在无穷倒退的逻辑困难,对此,早在部派佛教那里便已有了清醒的认识,因此佛教各派基本持“一心”说,在“一心”的前提下进而在心识内部进行划分,如有部的“五蕴”、“十二处”,瑜伽行派的“三分”说、“四分”说,《大乘起信论》的“一心二门”等,皆是如此。禅宗也持“一心”说。朱子将“以心观心”理解为“将一个心把捉一个心”(《宋元学案》卷四十八《晦翁学案上》,第页),并斥之为禅,这是极大的误解。事实上,禅宗恰恰极力反对“将心捉心”的做法,如*檗希运说:“使佛觅佛,将心捉心,穷劫尽形终不能得。”宗密也说:“悟解之理,一切天真自然。……不起心断恶,亦不起心修道。道即是心,不可将心还修于心。”心就是这一个,又如何能够“将心修心”呢?真正的修持只能是一切心念皆不执着,于一切处,任运自然,湛然常寂,能所双忘,如此才能获得对佛性的整全性领悟。禅宗的观法大略如此,绝非如朱子所理解的“将一个心把捉一个心”。

其三,朱子将湖湘学派的“以心观心”说判为“二心”也是较为武断的。对于这一问题,学界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曾亦教授的“三心”说,他认为湖湘学派的“以心观心”说含有“三心”。譬如照镜,镜之照物是一心;镜何以能照,以其明也,此又是一心;镜何以能明,以其静也,此是第三心,而“三心说实乃湖湘学之精微处”。二是牟宗三的“一心”说。牟氏认为湖湘学派的“以心观心”其实只是“一心”,他说:“凡是反身之自知皆是就‘心之呈现之所是’反身而如之。一方它既不是另一个心,一方它于‘心之呈现之所是’无所增益,亦无所减损。”三是向世陵先生的“一身二任”说。向先生认为胡宏所说的心是“一身而二任”,“作为活动和作用,它是性的存在和表现;而作为主体,它又是性的真实实现。”从工夫论的内在逻辑来看,“二心”说与“三心”说都难以避免无穷倒退的问题,只有“一心”说才能解决这一难题,显然牟、向二先生的判断更为合理。然而,在辨明湖湘工夫论与禅家观法的区别这一点上,牟先生的相关解释还不尽如人意。牟先生将“以心观心”解释为毫无增减的“观”,能所双泯,如如呈现,这其实是禅家的观法,并非湖湘学派的观法。禅家的“观”以无所得为究竟,故毫无增减;湖湘学派的“观”则是带有目的的“观”,这个目的便是“察识仁体”。二者虽有表面的相似,即都以主体的反身自证来领会内在的本心性体,但由于湖湘学派是带有目的的“观”,且在“观”之前已经先有一个“敬”的伦理心境,故这种“观”便指向具有道德意味的仁体,而不会领会为般若空性,这是区分二家观法的关键。因此二家工夫理路虽然大同小异,但所证之内容却迥然不同。朱子将湖湘学派的“觉仁”说归于禅学,是将二家工夫表面的相似性看成了内在的共性,从而忽略了二者实质上的差异。

值得指出的是,“以心观心”并非佛家的专利,而是儒释道三家普遍具有的工夫进路。儒家义理之中已涵有此说,孟子所揭橥的“求放心”、“操舍存亡”等工夫,其实就指示了在经验之心背后还有一个良知本心。如果承认良知本心的实在性,那么从经验表象之中体证内在于主体自身的超越本心,便是必然的理论诉求。所谓“以心观心”,前一个心是本心,后一个心是习心,本心与习心表面上看是二心,实则是同一意识主体的运思和反思,当习心活动时,本心依道德直觉对习心起一超越的观照,从而能够主宰主体的意识与行为,此仍是“惟精惟一”的进路。总之,湖湘学派所说的“以心观心”,绝非另起一心来观,而是在“敬”的心理状态下依靠道德直觉察识本心之仁的呈现。进一步言之,“以心观心”在逻辑上要求主体返身向内体证主体所本有的良知本心,从而获得自我超越的确证,明道所说的“痛痒知觉”,五峰的“先识仁体”,阳明的“致良知”,牟宗三的“逆觉体证”,乃至佛家所说的“明心见性”、“即心即佛”,道家的“返本归真”、“复归于朴”,其实都是这一理路的不同说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心观心”乃是儒释道三家工夫论的共法,也是心性工夫论的不二法门。

朱子与湖湘学者围绕“以觉言仁”问题的论战,深化了先秦以下有关仁学的讨论,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朱子仁学的建构。朱子的仁学体大思精,对后世影响深远,但不得不承认,其也在一定程度上丢弃了先秦仁学中的知觉维度,从而扭转了仁学的发展方向。同时,这场论战也暴露了朱子与孟子—明道这一工夫论传统的差异。湖湘学派所坚持的“觉仁”说正是孟子—明道这一工夫论传统的产物,它表面上有近于禅家的“觉悟”之说,但实际内容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朱子以近禅斥之,实乃出于误解,故湖南学者始终没有完全接受他的立场。从孟子到明道再到湖湘学派,都强调从知觉的层面来谈仁,但由于朱子的批判,“觉仁”说逐渐销声匿迹,但此说内涵的“反身自证”的工夫理路却是不能被否定的,故而在象山、阳明等人那里重又获到了坚持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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